通州区临河里小学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
为了做好通州区临河里小学福利费管理使用工作,根据《通州区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》(通人社退发[2013]12号)及《通州区教育委员会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》(通教发[2013]33号)的有关要求,按照教育系统财务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如下。
一、福利费来源
福利费来源是按照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提取(教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提取标准为: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80元,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5元);
二、福利费的使用原则
⒈坚持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的原则;
⒉坚持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,当年福利费年终结余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的原则。
⒊坚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。
⒋坚持福利费使用节约的原则。
三、福利费的管理
福利费的管理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、工会部门、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。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工会的监督。
四、福利费的使用
㈠福利费的使用范围:
⒈集体性福利
⑴本单位人员健康体检经费不足补贴(区教委2013年拨付的教职工体检专项经费标准为200元/人·年,2014年后(含2014年)该标准将提高至400元/人·年,如实际体检费用高于上述标准,超出部分由福利费中支取。);
⑵以食堂成本支出的形式对本单位自办食堂进行经费补贴;
⑶本单位人员职工互助保障;
⑷其他集体性福利费提取。
⒉非集体性福利
⑴本单位人员家庭生活困难补助;
⑵本单位教职工及直系亲属死亡慰问金;
⑶本单位教职工大病住院慰问金(品);
⑷本单位教职员工退休离校纪念品经费;
⑸本单位已退休人员春节、重阳节慰问或活动费用(由退休人员福利费中提取);
⑹本单位人员第一次婚姻及第一次生育慰问金(品);
⒊突发情况处置预留。
㈡福利费使用比例:
⒈集体性福利所占福利费比例为85%。
其中:
⑴本单位自办食堂经费补贴占福利费总数的68%;
⑵本单位人员职工互助保障占福利费总数的9.2%;
⑶本单位人员健康体检经费不足补贴占福利费总数的5%;
⑷其他集体性福利费提取占福利费总数的2.8%。
⒉非集体性福利所占福利费比例为10%。
⒊突发情况处置预留所占福利费比例为5%。
五、福利费审批程序
㈠用于集体性福利的,经由学校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,党政正职领导审批后予以使用。
㈡用于非集体性福利的,依据临河里小学非集体性福利费使用细则,经由学校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,党政正职领导审批后予以使用。
㈢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,由该职工提出书面申请,真实详尽说明本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和申请原因,并填写《单位工作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1)一式2份,经本单位党支部、工会集体同意,党政正职领导审批后予以领取。
六、附则
1.本办法由学校人事、工会部门负责解释。
2.本办法经学校工会审议通过,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1
单位工作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
申请人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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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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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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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作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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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(职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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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
住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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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系
亲属
父母
配偶
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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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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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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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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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申请
人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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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与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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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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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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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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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
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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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
单位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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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给予 同志家庭困难补助 元。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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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
部门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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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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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自2013年10月25日公示3天,请各位老师提出合理建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