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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贯彻执行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及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。 2. 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,布置检查、指导、落实学校卫生工作计划,负责有关年度统计报表。 3. 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,制定校医、保健教师培训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完成对学校健康教育评价工作。 4. 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研究,协助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卫生监督。 5. 负责全区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。 6. 以“建促校”为载体,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,并开展健康教育的教科研工作。 7. 负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,教育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 8. 协助其他科室,完成所内工作。 9. 完成所长交给的临时性工作。
通州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009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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